DB13/T 2760-2018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8-07-16 实施时间:2018-08-16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是参保人在社会保险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过程中的重要凭证,记录了参保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缴费记录、待遇享受记录等内容。为了保障参保人的权益,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应当及时、准确地邮寄到参保人手中。为此,本标准制定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工作的规范要求。

1. 邮寄程序

1.1 邮寄时间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应当在每年的3月31日前邮寄到参保人手中。

1.2 邮寄方式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应当通过挂号信、快递等安全可靠的方式邮寄到参保人手中。

1.3 邮寄地址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应当邮寄到参保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参保人指定的地址。

2. 邮寄要求

2.1 邮寄前检查

邮寄前应当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进行检查,确保记录单的内容准确无误。

2.2 邮寄包装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应当采用封闭式包装,包装材料应当具有防水、防潮、防撕裂等特性。

2.3 邮寄标识

邮寄包装上应当标明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邮寄地址等信息,以便快递公司或邮政局进行投递。

3. 邮寄注意事项

3.1 邮寄记录

邮寄前应当记录邮寄时间、邮寄方式、邮寄地址等信息,以备查证。

3.2 邮寄跟踪

邮寄后应当及时跟踪邮寄情况,确保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能够及时、准确地邮寄到参保人手中。

3.3 邮寄异常处理

如果邮寄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与参保人联系,协商解决。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191-201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694-2010 快递服务
GB/T 2694-2018 快递服务
GB/T 28146-2011 邮政快递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