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176-2018
地理标志产品 泊头鸭梨
发布时间:2018-09-21 实施时间:2018-10-21


泊头鸭梨是中国山东省泊头市的特产水果,因果实形状像鸭子而得名。泊头鸭梨果实肉质细腻、汁多味甜、营养丰富,被誉为“果中之王”。为了保证泊头鸭梨的品质和安全性,中国农业出版社发布了DB13/T 1176-2018地理标志产品 泊头鸭梨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泊头鸭梨的生产、加工、质量控制和检验方法。

一、生产要求
1. 泊头鸭梨的生产地必须在泊头市境内,且符合泊头市农业部门的规定。
2. 泊头鸭梨的种植必须采用科学的种植技术,保证果实的品质和安全性。
3. 泊头鸭梨的采摘必须在果实成熟期内进行,采摘后应立即进行分类、包装和运输。

二、质量标准
1. 泊头鸭梨的果实应呈现出鸭子的形状,果皮光滑、无病虫害,果肉细腻、汁多味甜。
2. 泊头鸭梨的果实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任何有害物质。
3. 泊头鸭梨的果实应符合泊头市农业部门的规定,不得使用任何违禁药物和化肥。

三、加工要求
1. 泊头鸭梨的加工应采用科学的加工技术,保证果实的品质和安全性。
2. 泊头鸭梨的加工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任何有害物质。
3. 泊头鸭梨的加工应符合泊头市农业部门的规定,不得使用任何违禁药物和化肥。

四、检验方法
1. 泊头鸭梨的检验应采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检验方法。
2. 泊头鸭梨的检验应符合泊头市农业部门的规定。

相关标准
GB/T 19630-2011地理标志产品 通用技术要求
GB/T 19631-2011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标准
GB/T 19632-2011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质量控制方法
GB/T 19633-2011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检验方法
GB/T 19634-2011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包装、运输和储存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