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场地是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环节,但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会造成影响。因此,制定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排放控制,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拆除工程等。标准规定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的限值、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记录、监测报告等要求。
1.限值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的限值,其中包括日均值和小时均值两种限值。日均值限值为150mg/m³,小时均值限值为300mg/m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的限值应当根据施工场地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监测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的监测方法,包括现场监测和间隔监测两种方法。现场监测应当在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的主要区域进行,监测时间应当为连续8小时。间隔监测应当在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的主要区域进行,监测时间应当为连续24小时。
3.监测频次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的监测频次,包括日常监测和定期监测两种频次。日常监测应当每天进行一次,定期监测应当每月进行一次。
4.监测记录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的监测记录要求,监测记录应当包括监测时间、监测地点、监测结果等内容。监测记录应当保存至少3年。
5.监测报告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的监测报告要求,监测报告应当包括监测时间、监测地点、监测结果、分析结论等内容。监测报告应当在监测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部门。
相关标准
1. GB 3096-2008《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 HJ 618-20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3. HJ 633-20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 HJ 637-20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5. HJ 648-20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