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10/T 225-2020
木本植物滞纳空气颗粒物能力测定方法
发布时间:2020-10-16 实施时间:2020-11-16


空气污染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木本植物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可以吸收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净化空气。因此,研究木本植物的滞纳能力对于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木本植物对空气颗粒物的滞纳能力。滞纳能力是指木本植物吸收、沉积和固定空气颗粒物的能力。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可靠的方法,用于评估木本植物的滞纳能力。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木本植物对空气颗粒物的滞纳能力。

2.引用标准
GB/T 16157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1 滞纳能力
指木本植物吸收、沉积和固定空气颗粒物的能力。

3.2 空气颗粒物
指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或液体微粒,包括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

4.样品采集
4.1 采样时间
采样时间应在早晨或傍晚,避免高温和强光照射。

4.2 采样位置
采样位置应选择在木本植物下方,距离地面1.5米左右。

4.3 采样器具
采用高效空气颗粒物采样器进行采样。

5.样品处理
5.1 样品准备
将采集的样品放入干燥器中,干燥至恒定质量。

5.2 样品称量
将干燥后的样品称量,记录样品质量。

6.滞纳能力测定
6.1 实验装置
采用自行设计的实验装置进行滞纳能力测定。

6.2 实验步骤
将样品放入实验装置中,通入一定浓度的空气颗粒物,记录实验前后空气颗粒物的浓度变化,计算出木本植物的滞纳能力。

7.结果计算
根据实验数据计算出木本植物的滞纳能力。

相关标准
GB/T 16157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方法
GB/T 16158 环境空气质量手动监测方法
GB/T 16159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方法
GB/T 1616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16161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