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2171-2020
农村生活污水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18 实施时间:2021-03-01


农村生活污水是指农村居民生活中产生的污水,包括厨房废水、洗衣废水、浴室废水、厕所废水等。由于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通常没有经过处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人民健康和农村可持续发展。因此,制定农村生活污水物排放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DB13/ 2171-2020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物排放的限值和监测方法。其中,主要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总磷、总氮、氨氮、总大肠菌群等。标准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的COD限值为60mg/L,总磷限值为0.5mg/L,总氮限值为15mg/L,氨氮限值为10mg/L,总大肠菌群限值为1000CFU/mL。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监测的方法和频率,以确保排放水质符合标准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保护农村环境和人民健康,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标准的实施可以减少农村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另一方面,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农村污水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高农村污水处理的效率和水平,为农村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相关标准:
1. GB 3838-2002《环境质量标准》
2. 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3. GB 5084-200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卫生标准》
4. GB 18466-2005《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5. GB 3096-2008《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