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庄老酒的生产、加工、质量控制、包装和标识等方面的要求。
二、术语和定义
2.1 山庄老酒:指在山庄镇及其周边地区生产的以高粱、小麦、玉米等为原料,经过传统工艺酿制的白酒。
2.2 地理标志产品:指因其产地地理环境、人文历史和传统文化等因素形成的具有地域特色、质量特点和声誉的产品。
2.3 生产者:指生产山庄老酒的企业或个人。
2.4 包装:指将山庄老酒装入瓶、罐、袋等容器中,并加贴标签、标识等的过程。
2.5 标识:指山庄老酒的商标、标签、包装等标识。
三、生产要求
3.1 原料要求
山庄老酒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且应当在山庄镇及其周边地区生产。
3.2 酿造工艺要求
山庄老酒的酿造应当采用传统工艺,严格控制酒精度、酸度、甜度等指标,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3.3 质量控制要求
生产者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原料、生产过程、成品进行严格的检测和控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3.4 环境卫生要求
生产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保持清洁卫生,防止污染。
3.5 产品储存要求
山庄老酒应当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四、包装标识要求
4.1 包装要求
山庄老酒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4.2 标识要求
山庄老酒的标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
(2)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3)产品规格、净含量;
(4)生产日期、保质期;
(5)地理标志标识。
五、相关标准
GB/T 26769-2011 地理标志产品 通用规范
GB/T 186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类
GB/T 26770-2011 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标识
GB/T 26771-2011 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质量控制
GB/T 26772-2011 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