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10/T 264.4-2021
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4部分: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1-12-10 实施时间:2022-01-10


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党的全面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途径。为了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提高城市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制定了《城市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规范》。本标准第4部分主要规定了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融合发展要求,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服务建设和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建设
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建设是保证党的基层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标准要求,城市基层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员教育和培训,推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加强党员联系群众工作,提高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制度建设
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建设是保证党的基层组织规范运行的重要保障。本标准要求,城市基层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包括党组织章程、党员管理制度、党费管理制度、党员奖惩制度、党员考核制度、党员发展制度等,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制度执行的效果。

三、文化建设
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文化建设是保证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保障。本标准要求,城市基层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党建文化建设机制,加强党建文化建设,推进党建文化创新,提高党员的文化素质和文化自觉,增强党员的文化自信,营造浓厚的党建文化氛围。

四、服务建设
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服务建设是保证党的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重要保障。本标准要求,城市基层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加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党建服务创新,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五、创新发展
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是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本标准要求,城市基层党组织应当积极探索创新发展路径,加强党建工作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推进党建工作的创新实践,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创新水平和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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