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红色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作为城市基层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旨在规范红色物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建设,提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红色物业的建设要求
1. 红色物业应当具备党组织,党组织应当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和管理。
2. 红色物业应当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确保党组织对红色物业的领导和管理。
3. 红色物业应当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4. 红色物业应当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5. 红色物业应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党员廉政教育和监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业主委员会的建设要求
1. 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成立,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 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开展业主自治活动,加强业主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业主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4.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业主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意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5. 业主委员会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主委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有效开展。
相关标准
GB/T 29490-2013 城市社区党建工作规范
GB/T 33100-2016 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规范
GB/T 33101-2016 城市社区物业服务规范
GB/T 33102-2016 城市社区居民自治规范
GB/T 33103-2016 城市社区居民议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