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31/T 017-2022
雄安新区建设工程风险评估指引
发布时间:2022-03-01 实施时间:2022-04-01


随着雄安新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建设工程风险评估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环。本标准旨在规范雄安新区建设工程风险评估的相关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

1.基本要求
1.1 风险评估应在工程建设前进行,评估结果应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
1.2 风险评估应全面、客观、科学、准确,评估结果应具有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1.3 风险评估应遵循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等环节。
1.4 风险评估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评估方法
2.1 风险评估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2.2 风险评估应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包括文献资料分析、专家咨询、现场调查、模拟实验等。
2.3 风险评估应采用科学的评估模型和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评估内容
3.1 风险评估应包括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
3.2 风险评估应包括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等。
3.3 风险评估应包括工程建设的各个对象,包括建筑物、道路、桥梁、管道等。

4.评估报告编制
4.1 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内容、评估结果等内容。
4.2 风险评估报告应具有可读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工程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使用。
4.3 风险评估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评估结果应用
5.1 风险评估结果应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指导工程建设的实施。
5.2 风险评估结果应作为工程建设的监测和控制依据,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风险问题。
5.3 风险评估结果应作为工程建设的经验总结,为后续工程建设提供参考。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50430-200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736-2012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