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04/T 401-2022
市县巡察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22-09-26 实施时间:2022-10-10
市县巡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的一种监督方式,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为了规范市县巡察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维护党的纪律,保障党的事业发展,制定了DB1304/T 401-2022《市县巡察工作指南》。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市县巡察的基本原则
市县巡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正廉洁,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分类指导,坚持综合治理。
二、巡察的组织实施
市县巡察工作应当按照“一中心、两机构、三部门、四层级”的组织架构,即市县巡察中心、巡察机构、巡察部门、巡察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作战的工作模式。
三、巡察的内容和方式
市县巡察工作应当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展开,采取巡视、巡查、巡回、巡讲等方式,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和被巡察对象的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整改。
四、巡察的监督管理
市县巡察工作应当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巡察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相关标准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应用指南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490-2013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
GB/T 27922-201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