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31/T 030-2022
雄安新区变配电站规划设计规范
发布时间:2022-10-25 实施时间:2022-11-01


随着雄安新区的建设,电力供应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高电力供应质量,保障电力供应的可持续发展,本标准对雄安新区变配电站的规划设计进行了规范。

一、总则
1.1 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变配电站的规划设计。
1.2 变配电站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3 变配电站的规划设计应根据电力系统的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变配电站的规模、布局、设备选型等。

二、规划设计原则
2.1 安全可靠原则
变配电站的规划设计应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确保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2 经济合理原则
变配电站的规划设计应根据电力系统的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变配电站的规模、布局、设备选型等,保证经济合理性。
2.3 环境友好原则
变配电站的规划设计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规划设计内容
3.1 变配电站的规划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变配电站的规模、布局、设备选型等;
(2)变配电站的建设方案;
(3)变配电站的施工组织设计;
(4)变配电站的运行管理设计;
(5)变配电站的安全防护设计;
(6)变配电站的环境保护设计。

四、规划设计要求
4.1 变配电站的规划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变配电站的规模应根据电力系统的发展需要,合理确定;
(2)变配电站的布局应符合电力系统的要求,保证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变配电站的设备选型应符合电力系统的要求,保证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4)变配电站的建设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变配电站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6)变配电站的运行管理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7)变配电站的安全防护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8)变配电站的环境保护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五、附则
5.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2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5.3 本标准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执行。

相关标准
GB 50057-201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58-2014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 50059-2018 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60-2011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61-2010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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