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31/T 033-2022
雄安新区食品站药品站设计标准
发布时间:2022-10-25 实施时间:2022-11-01
一、建筑要求
1. 食品站、药品站应建在干燥、通风、无污染的地方,周围环境应清洁卫生。
2. 建筑面积应根据业务量和服务范围确定,建筑高度不得低于4米。
3. 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
4. 建筑内部应设置货物进出口、货物储存区、办公区、休息区、卫生间等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应合理布局,便于管理和服务。
5. 建筑外部应设置标识牌、指示牌、消防设施等,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二、设备要求
1. 食品站、药品站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货架、货车、电子秤、保鲜设备等,保证货物储存和保鲜。
2. 食品站、药品站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等,保证信息管理和服务质量。
3. 食品站、药品站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设备、灭火器等,保证服务安全。
三、环境要求
1. 食品站、药品站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室内温度应适宜,湿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
2. 食品站、药品站应保持室内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证货物质量和服务质量。
3. 食品站、药品站应保持室内安静,避免噪音干扰。
四、安全要求
1. 食品站、药品站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保证服务安全。
2. 食品站、药品站应设置监控设备,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3. 食品站、药品站应制定应急预案,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2017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68-2018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 50069-2018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70-2015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