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所是国家行政机关,其办公场所的装饰装修和标识的规范化,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还能体现行政机关的形象和权威。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装饰装修和标识,提高其形象和服务质量。
一、装饰装修
1.设计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装饰装修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2)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形象和工作需要;
(3)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保证使用者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4)符合环保要求,材料应选用环保、无毒、无害的材料。
2.施工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装饰装修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2)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3)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和他人正常生活;
(4)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3.验收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装饰装修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验收应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相关部门进行;
(2)验收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
(3)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维护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装饰装修应定期进行维护,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二、标识规范
1.设计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标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2)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形象和工作需要;
(3)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保证使用者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4)符合环保要求,材料应选用环保、无毒、无害的材料。
2.制作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标识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制作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2)制作过程中应保证制作质量和安全;
(3)制作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3.安装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标识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安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2)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安装质量和安全;
(3)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和他人正常生活。
4.维护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标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相关标准
GB 50210-2013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78-2014 建筑标识设计规范
GB/T 50315-20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50316-20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T 50317-201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