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330-2007
应急避难场所标志
发布时间:2007-07-03 实施时间:200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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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避难场所标志是指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为方便人员快速、准确地找到避难场所而设置的标志。应急避难场所包括地震、火灾、洪水、气象灾害等各类紧急情况下的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的设置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标志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的形状、颜色、尺寸、字体、图案等要求在DB12/T 330-2007《应急避难场所标志》中有详细规定。其中,标志的形状应为正方形或长方形,颜色应为绿色或蓝色,尺寸应根据场所大小和人员密度确定,字体应为中文宋体或黑体,图案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
此外,标志的制作材料应具有防水、防火、耐候性能,标志应设置在显眼的位置,避免被遮挡或遮挡其他标志。标志的安装应牢固可靠,不得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
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的设置应根据场所的具体情况进行,例如学校、医院、商场、公园等不同场所的应急避难场所标志设置可能有所不同。但无论何种场所,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的设置都应符合DB12/T 330-2007《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 2893-2008《安全色》
GB 50222-2017《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1-2008《包装标志》
GB/T 196-2003《标志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