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046.13-2011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13部分:小型材
发布时间:2011-12-08 实施时间:2012-01-01
小型材是指截面尺寸在12mm以下的金属材料,主要用于建筑、机械、电子等领域。小型材的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因此小型材行业的节能减排问题备受关注。为了规范小型材行业的能耗管理,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制定了DB12/ 046.13-2011小型材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小型材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和限额要求。其中,综合能耗包括原材料能耗、燃料能耗、电力能耗、水能耗、蒸汽能耗等各项能耗。小型材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如下:
小型材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原材料能耗+燃料能耗+电力能耗+水能耗+蒸汽能耗)/产品产量
该标准还规定了小型材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限额要求。根据小型材的不同种类和规格,限额要求也不同。例如,对于直径小于6mm的冷拔钢丝,限额要求为15.5GJ/t以下;对于直径小于12mm的冷拔钢丝,限额要求为16.5GJ/t以下。
通过制定小型材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标准,可以促进小型材行业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企业可以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措施,降低小型材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同时,标准的实施也可以促进小型材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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