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046.30-2011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30部分:火力发电厂供电
发布时间:2011-12-08 实施时间:2012-01-01


火力发电厂是我国能源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供电系统的能耗占据了整个火力发电厂的很大比例。为了规范火力发电厂供电的能耗计算方法和限额,国家能源局制定了DB12/ 046.30-2011《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30部分:火力发电厂供电》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术语和定义:对于火力发电厂供电系统中的一些专业术语进行了定义,以便于标准的理解和应用。

2. 综合能耗计算方法:规定了火力发电厂供电系统的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包括能耗计算的基本原则、计算公式、计算过程等。

3. 限额要求:根据火力发电厂供电系统的不同类型和规模,制定了相应的能耗限额要求,以保证供电系统的能耗水平符合国家的要求。

4. 监督检查:规定了对火力发电厂供电系统的能耗进行监督检查的方法和要求,以确保供电系统的能耗符合标准的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火力发电厂供电系统的能耗计算和限额要求,提高供电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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