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046.91-2011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91部分:葡萄酒
发布时间:2011-12-08 实施时间:2012-01-01


葡萄酒是一种传统的酿造酒类,其生产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为了减少能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保护环境,本标准制定了葡萄酒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葡萄酒生产企业,包括葡萄酒酿造、贮存、包装等环节。

2. 术语和定义
2.1 葡萄酒产量:指葡萄酒生产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葡萄酒总量。
2.2 综合能耗:指葡萄酒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包括电能、燃气、蒸汽等。
2.3 能源消耗强度:指单位产量葡萄酒所消耗的综合能源量。

3. 计算方法
3.1 综合能耗计算方法
综合能耗=电能消耗+燃气消耗+蒸汽消耗+其他能源消耗
其中,其他能源消耗包括但不限于燃油、柴油、液化气等。

3.2 能源消耗强度计算方法
能源消耗强度=综合能耗/葡萄酒产量

4. 限额要求
4.1 能源消耗强度限额
葡萄酒生产企业的能源消耗强度应符合以下限额要求:
(1)白葡萄酒:不超过0.8MJ/L;
(2)红葡萄酒:不超过1.0MJ/L。

4.2 能源消耗限额
葡萄酒生产企业的综合能耗应符合以下限额要求:
(1)白葡萄酒:不超过200MJ/1000L;
(2)红葡萄酒:不超过250MJ/1000L。

5. 检测方法
5.1 综合能耗检测方法
综合能耗的检测应按照国家标准GB/T 17167的规定进行。

5.2 能源消耗强度检测方法
能源消耗强度的检测应按照国家标准GB/T 17168的规定进行。

相关标准
GB/T 17167-1997 工业企业能源计量检定规程
GB/T 17168-1997 工业企业能源消耗强度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