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597-2015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5-09-18 实施时间:2015-11-01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和普通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理是医疗卫生机构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因为医疗废物如果不得当处理,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DB12/ 597-2015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规范对医疗废物的处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首先,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的责任和要求。其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将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分别收集,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再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安全运输,确保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或造成其他危害。此外,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贮存,确保医疗废物在贮存过程中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最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环保和卫生的处理和处置。

DB12/ 597-2015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医疗废物的处理安全、环保和卫生。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可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

相关标准
GB 18484-2014 医疗废物分类与分包标准
GB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 19083-2010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GB 15979-2002 医疗器械标志、标签和说明书通用要求
GB 16886-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通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