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598.16-2015
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第16部分:特殊用地项目
发布时间:2015-09-18 实施时间:2015-11-01


天津市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用地的利用和管理,保障城市用地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其中,特殊用地项目是指用途不属于城市规划区划中的常规用地项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用地控制指标的制定。

本标准主要针对天津市特殊用地项目的用地控制指标进行规范,包括工业用地、商业用地、旅游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用地、绿地用地、特殊用途用地等。其中,工业用地包括重工业用地、轻工业用地、高新技术产业用地等;商业用地包括商业综合体用地、商业街用地、超市用地等;旅游用地包括旅游度假区用地、景区用地等;公共设施用地包括学校用地、医院用地、文化设施用地等;交通运输用地包括机场用地、港口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等;水域用地包括河道用地、湖泊用地、水库用地等;绿地用地包括公园用地、绿化带用地、广场用地等;特殊用途用地包括军事用地、机关用地、宗教用地等。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特殊用地项目的用地控制指标,包括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停车位数等。同时,还规定了特殊用地项目的用地控制指标的调整和变更程序,以及用地控制指标的监督和管理。

相关标准
GB 50137-2011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代码
GB 50168-2006 城市规划用地基本标准
GB 50201-2015 城市规划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
GB 50202-2015 城市规划用地生态环境保护标准
GB 50203-2015 城市规划用地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