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619-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9部分:广电传媒
发布时间:2016-02-06 实施时间:2016-04-01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播电视传媒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安全管理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
2.1 反恐怖防范:指广播电视传媒单位为防范恐怖袭击而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
2.2 应急预案:指广播电视传媒单位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处置方案。
2.3 安全保卫:指广播电视传媒单位为保障安全而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安全管理制度
3.1 广播电视传媒单位应建立健全反恐怖防范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3.2 广播电视传媒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3 广播电视传媒单位应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件。

四、安全保卫
4.1 广播电视传媒单位应建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保人员。
4.2 广播电视传媒单位应加强对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的管控,确保安全。
4.3 广播电视传媒单位应加强对重要设施、设备的保护,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五、应急预案
5.1 广播电视传媒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
5.2 广播电视传媒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3 广播电视传媒单位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保障。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应用指南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7922-2011 紧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
GB/T 19624-2017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