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659-2016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商品房销售许可
发布时间:2016-09-27 实施时间:2016-11-01


商品房销售许可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后,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的销售房屋的行政许可。商品房销售许可是商品房销售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许可的行政许可事项操作,保障商品房销售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安全性,天津市制定了DB12/T 659-2016《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商品房销售许可》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适用范围:适用于天津市商品房销售许可的行政许可事项操作。

2. 术语和定义:对商品房销售许可中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明确和解释。

3. 申请材料:规定了申请商品房销售许可所需的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

4. 受理和审查:规定了商品房销售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查程序,包括申请材料的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

5. 许可决定:规定了商品房销售许可的许可决定程序,包括许可决定的形式、内容、期限等。

6. 监督管理:规定了商品房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程序,包括许可证的管理、销售情况的监督、违法行为的处理等。

7. 法律责任:规定了商品房销售许可中的法律责任,包括违法行为的处理、责任追究等。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商品房销售许可的行政许可事项操作,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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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379-2019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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