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680-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3 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发布时间:2016-12-30 实施时间:2017-04-01
中小学和幼儿园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石。然而,随着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威胁不断加剧,学校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了保障学校的安全,防范恐怖袭击和突发事件的发生,DB12/ 680-2016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 13 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应运而生。
该标准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反恐怖防范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具体要求如下:
1. 建立反恐怖防范管理制度。学校应制定反恐怖防范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反恐怖防范工作的有效开展。
2. 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巡逻、安全防范设施等,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3. 制定应急预案。学校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处置流程、应急物资储备等,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4.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学校应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正确、迅速地处置。
5. 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学校应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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