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768-2018
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及工程验收许可—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许可
发布时间:2018-03-16 实施时间:2018-04-16


DB12/T 768-2018 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在天津市范围内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方案许可及工程验收许可。

2. 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方案申请书;

(2)建设方案设计文件;

(3)建设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

(4)建设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建设方案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明;

(6)建设方案的建设用地、建筑物所有权证明;

(7)建设方案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8)建设方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9)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 审批程序

(1)建设方案许可审批程序: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天津市金融办受理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天津市金融办颁发建设方案许可证。

(2)工程验收许可审批程序: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向天津市金融办申请工程验收许可。天津市金融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工程验收许可证。

4. 建设要求

(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

(3)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要求。

5. 工程验收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相关标准
GB 50156-2012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技术规范

GB 17820-2012 建筑物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67-2017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223-2017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