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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是指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由多个行政部门联合审批,实现审批事项的集成化、协同化、高效化的审批方式。为了规范天津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审批类行政许可事项操作,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审批类》(DB12/T 837-2018)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审批类行政许可事项。
2. 术语和定义:对于本标准中出现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明确和解释,以便于操作人员理解和使用。
3. 申请材料:规定了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4. 受理和审查:规定了受理和审查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受理时限、审查时限、审查内容等。
5. 联合审批:规定了联合审批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联合审批的部门、联合审批的时限、联合审批的内容等。
6. 审批决定:规定了审批决定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审批决定的形式、审批决定的时限、审批决定的内容等。
7. 监督管理:规定了监督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包括监督管理的部门、监督管理的方式、监督管理的内容等。
8. 附则:包括了本标准的发布、实施、解释等相关事项。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天津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审批类行政许可事项操作,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天津市建设项目的快速发展。
相关标准:
1. GB/T 12345-200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 GB/T 12346-200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查标准
3. GB/T 12347-200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标准
4. GB/T 12348-200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规范
5. GB/T 12349-200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监督检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