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879-2019
仓储企业诚信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19-03-25 实施时间:2019-05-01
一、评价指标体系
1. 信用记录:包括企业的信用等级、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证书等。
2. 经营行为:包括企业的经营规范、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等。
3. 服务质量:包括企业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
4. 安全管理: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安全保障、安全防范等。
5. 社会责任:包括企业的环保、公益慈善、员工福利等。
二、评价方法
1. 自主申报:仓储企业可以主动向评价机构申请评价。
2. 第三方评价:由评价机构对仓储企业进行评价。
3. 公众评价:通过公众投诉、媒体曝光等方式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1. 评价等级: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将仓储企业分为A、B、C、D四个等级。
2. 评价报告:评价机构将评价结果以评价报告的形式向仓储企业公布。
3. 评价证书:评价机构将评价结果以评价证书的形式向仓储企业颁发。
四、评价周期
评价周期为一年,评价机构应在评价周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仓储企业公布评价结果。
五、评价机构
评价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评价资质。
3. 具有专业评价人员。
4. 具有评价设备和场地。
相关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
GB/T 27922-2011 诚信评价通用规范
GB/T 29490-2013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