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852-2018
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规则
发布时间:2018-12-26 实施时间:2019-02-01
省级高速公路是指连接省会城市、地级市和其他重要城市、经济区、旅游区、港口、机场等重要节点的高速公路。为了方便管理和使用,需要对省级高速公路进行命名和编号。
本标准规定了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命名和编号的原则、方法和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命名原则
1. 命名应符合地理、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特点,具有地方特色;
2. 命名应简洁明了,易于记忆和使用;
3. 命名应避免重复和混淆。
二、命名方法
1. 命名应以地名、方向、特征等为主要依据;
2. 命名应以汉字为主,允许使用少量的外文字符;
3. 命名应遵循语言文字规范,不得使用不文明、不健康、不合法的词语。
三、编号规则
1. 编号应按照路线的起点和终点进行编排,起点编号为1,以后依次递增;
2. 编号应避免重复和混淆;
3. 编号应与路线的行驶方向一致。
四、命名和编号的使用
1. 命名和编号应在路线的起点和终点设置标志,同时在路线沿途设置里程桩;
2. 命名和编号应在地图、导航、公路标志等相关资料中统一使用。
相关标准
GB/T 12402-2017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91-2008 信息技术 词汇
GB/T 2260-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408-2008 道路车辆限制尺寸、质量及轴荷
GB/T 2589-2008 道路车辆限制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