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是我国重要的服务业之一,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旅游者的旅游体验和旅游业的发展。为了规范旅行社的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国家旅游局制定了《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DB12/T 342-2019)。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旅行社等级的划分
旅行社等级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5A、4A、3A、2A、A,其中5A为最高等级,A为最低等级。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主要根据旅行社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经济实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2. 旅行社等级的评定
旅行社等级的评定主要由国家旅游局和各省级旅游主管部门进行,评定周期为3年。评定时,旅行社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旅游产品的质量、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经济实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评定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3. 旅行社等级的使用
旅行社等级的使用主要是指旅行社在宣传、广告、合同等方面使用旅行社等级标志。旅行社等级标志应当与旅行社名称一起使用,标志的颜色和字体应当与标准规定的一致。旅行社等级标志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 旅行社等级的监督管理
旅行社等级的监督管理主要由国家旅游局和各省级旅游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旅行社等级的评定、旅行社等级标志的使用、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等方面。
5. 旅行社等级的更新评定
旅行社等级的更新评定主要是指旅行社等级评定周期到期后,需要重新进行评定。旅行社等级的更新评定应当在评定周期到期前的6个月内进行。
相关标准
- 《旅游服务质量体系》(GB/T 28882-2012)
-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17761-2019)
- 《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7)
-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评价指南》(GB/T 17762-2019)
- 《旅游饭店服务质量评价指南》(GB/T 1430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