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917-2019
可视图像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9-12-18 实施时间:2020-01-01


可视图像火灾报警系统是一种新型的火灾报警系统,它通过摄像机、图像处理器、报警控制器等设备,实现对火灾现场的实时监控和报警。本标准旨在规范可视图像火灾报警系统的技术要求,提高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一、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参见GB/T 50312-2018《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二、技术要求
1.系统结构
可视图像火灾报警系统应包括摄像机、图像处理器、报警控制器、显示器等设备,其中摄像机应采用高清晰度、低照度、宽动态范围等技术,以确保图像质量和可靠性。

2.性能指标
(1)图像分辨率:应不低于720P;
(2)图像帧率:应不低于25帧/秒;
(3)图像压缩比:应不低于H.264;
(4)图像传输方式:应采用TCP/IP协议;
(5)图像存储:应支持本地存储和远程存储;
(6)报警响应时间:应不超过10秒。

3.安装要求
(1)摄像机应安装在易燃易爆场所外部或防火分区内部;
(2)摄像机应采用防爆型或防水型设计;
(3)摄像机应安装在高度不低于2.5米的位置,以确保图像质量和安全性;
(4)摄像机应采用固定安装或云台安装,以确保图像稳定性和可靠性。

4.调试要求
(1)系统应进行全面的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
(2)系统应进行实际火灾模拟测试,以验证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3)系统应进行联动测试,以确保与其他消防设施的联动正常。

5.维护和管理
(1)系统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2)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存储,以确保数据安全;
(3)系统应定期进行升级和更新,以提高其性能和可靠性。

三、标准引用文件
GB/T 50312-2018《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相关标准:
GB 50116-2013《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16806-2010《建筑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17945-2010《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084-2001《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 50168-2006《建筑物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