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356-201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8-01-30 实施时间:2018-02-0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污水排放标准:规定了各类污水排放的标准,包括COD、BOD、NH3-N、TP、TN等指标的排放限值。不同类型的污水排放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与工业企业的排放标准就有所区别。

2. 污水处理工艺:规定了各类污水处理工艺的要求,包括生物处理、物理化学处理、深度处理等。不同类型的污水处理工艺也有所不同,例如城市污水处理厂采用的处理工艺与工业企业采用的处理工艺就有所区别。

3. 污水处理设施:规定了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的要求,包括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处理设备、排放口等。不同类型的污水处理设施也有所不同,例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设施与工业企业的处理设施就有所区别。

4. 污水处理运行管理:规定了各类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的要求,包括运行管理制度、运行管理人员、运行管理记录等。不同类型的污水处理运行管理也有所不同,例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与工业企业的运行管理就有所区别。

5. 污水排放监测:规定了各类污水排放监测的要求,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指标等。不同类型的污水排放监测也有所不同,例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放监测与工业企业的排放监测就有所区别。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实施,对于保护环境、维护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类污水处理和排放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该标准的要求,加强污水处理和排放管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维护人民健康。

相关标准
1. 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利用与处置》
2. GB 3838-2002《环境质量标准》
3. GB 3096-2008《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 GB 50014-200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5. GB 50068-2018《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