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765-2018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18-01-30 实施时间:2018-02-01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是一种利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作为燃料的锅炉,其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规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国家制定了DB12/ 765-2018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运行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2. 排放限值:该标准规定了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包括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

3. 监测要求:该标准规定了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包括监测设备的选择、安装、调试和维护等。

4. 运行管理:该标准规定了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运行管理要求,包括燃料的选择、贮存、加料和燃烧控制等。

5. 检验评定:该标准规定了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检验评定要求,包括检验机构的资质、检验方法和评定标准等。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标准
GB 13271-201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157-2012 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9592-2004 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38570-2020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能效标识
GB/T 38414-2019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