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936-2020
警务民生服务系统运行维护规范
发布时间:2020-06-14 实施时间:2020-09-10


随着社会的发展,警务民生服务系统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警务民生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其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1. 警务民生服务系统应当具有稳定、高效、安全、可靠的特点。
2. 运行维护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维护为辅”的原则。
3. 运行维护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护及时、管理严格”的原则。

二、运行维护的组织管理
1. 运行维护应当有专人负责,明确职责。
2. 运行维护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 运行维护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运行维护的技术管理
1. 运行维护应当建立健全的技术支持体系。
2. 运行维护应当定期进行系统巡检和维护。
3. 运行维护应当建立健全的故障处理机制。

四、运行维护的安全管理
1. 运行维护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2. 运行维护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
3. 运行维护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备份和恢复机制。

五、运行维护的应急管理
1. 运行维护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
2. 运行维护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3. 运行维护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

六、运行维护的质量管理
1. 运行维护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2. 运行维护应当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改进。
3. 运行维护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机制。

七、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
1. 运行维护应当接受监督检查。
2. 运行维护应当定期进行自查和整改。
3. 运行维护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

相关标准: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T 27922-201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GB/T 22080-2008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