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630.3-2021
天津质量奖 第3部分:制造业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21-01-21 实施时间:2021-01-25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促进制造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天津市制定了《天津质量奖 第3部分:制造业评价规范》(DB12/T 630.3-2021)。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评价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评价应该以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为基础,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自评、专家评审、现场评审等。
2.评价的内容和要求:评价的内容包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技术创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评价要求企业在各个方面都要达到一定的标准,以保证企业的整体质量水平。
3.评价的程序和流程:评价的程序包括申报、初审、现场评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评价的流程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评价的公正、客观、科学。
4.评价的结果和奖励:评价的结果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等级别。评价结果将作为企业参加天津质量奖评选的重要依据,获得天津质量奖的企业将得到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天津市制造业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企业的持续改进和发展,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相关标准
-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GB/T 19580-2012 企业技术创新管理规范
- GB/T 27922-2011 服务质量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