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630.4-2021
天津质量奖 第4部分:建筑业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21-01-21 实施时间:2021-01-25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天津市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建筑业的质量水平,天津市制定了《天津质量奖 第4部分:建筑业评价规范》。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要求:规定了建筑业评价的目的、适用范围、评价原则和基本要求。
2. 评价方法: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方法。其中,定性评价主要是通过专家评审、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定量评价则是通过数据分析、统计分析等方式进行。
3. 评价指标:规定了建筑业评价的指标体系,包括建筑工程质量、工程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指标。
4. 评价等级:根据评价结果,将建筑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5. 评价程序:包括评价申请、评价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报告编制和评价结果公示等环节。
6. 评价报告的编制要求:规定了评价报告的内容、格式和编制要求。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天津市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建筑业的质量水平,推动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 GB/T 50378-2019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GB/T 50430-200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 GB/T 50490-2009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
- GB/T 50500-2013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 GB/T 50545-2010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