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036-2021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适应力评估
发布时间:2021-01-21 实施时间:2021-03-01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在就业方面面临着很多困难。为了帮助残疾人更好地适应就业环境,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本标准制定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适应力评估的相关要求。

评估的基本要求包括评估对象、评估人员、评估场所、评估工具等。评估对象应为残疾人,评估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评估场所应符合评估要求,评估工具应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

评估的方法包括面谈法、观察法、问卷法等。面谈法是指评估人员与被评估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其就业情况和适应能力;观察法是指评估人员通过观察被评估人的行为、语言、情绪等方面来了解其适应能力;问卷法是指评估人员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来了解被评估人的就业情况和适应能力。

评估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就业情况、适应能力等方面。个人基本情况包括残疾类型、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就业情况包括就业形式、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等;适应能力包括身体适应能力、心理适应能力、社交适应能力等。

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结论、评估建议等内容。评估结论应客观、准确地反映被评估人的就业情况和适应能力;评估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帮助被评估人更好地适应就业环境。

相关标准
GB/T 32433-2015 残疾人就业服务评价指南
GB/T 32434-2015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评价指南
GB/T 32435-2015 残疾人就业服务人员评价指南
GB/T 32436-2015 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评价指南
GB/T 32437-2015 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