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服务业标准化已经成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提高服务业质量和水平,促进服务业发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发布了《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指南》(DB12/T 1052-2021)。
该标准规定了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的基本要求、试点范围、试点内容、试点程序、试点评价等方面的内容,为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提供了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应当遵循国家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需求导向、质量导向,注重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推动服务业标准化与服务业发展相互促进。
二、试点范围
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住宿、旅游、物流、医疗、教育、文化、体育、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
三、试点内容
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计划、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广服务业标准化成果、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宣传等。
四、试点程序
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试点领域、制定试点计划、组织实施试点、开展试点评价等。
五、试点评价
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的评价应当从试点成果、试点效果、试点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价,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提供参考。
相关标准
GB/T 27922-2011 服务业标准化与服务质量提升指南
GB/T 27923-2011 服务业标准化与服务质量提升评价指南
GB/T 27924-2011 服务业标准化与服务质量提升实施指南
GB/T 27925-2011 服务业标准化与服务质量提升宣传指南
GB/T 27926-2011 服务业标准化与服务质量提升培训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