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081-2021
公务用车处置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21-08-16 实施时间:2021-09-16


公务用车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为了开展公务活动而购置的车辆。公务用车的处置是指对公务用车进行报废、出售、捐赠、拍卖等处理方式。公务用车处置的管理是指对公务用车处置过程中的程序、条件、方式、程序、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

一、公务用车处置的程序
1.公务用车处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编制公务用车处置方案、报批、公告、评估、审批、签订合同、交付等环节。
2.公务用车处置方案应当明确处置方式、时间、地点、标准、程序、责任等内容,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3.公务用车处置应当在媒体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处置方式、时间、地点、标准等信息。
4.公务用车处置应当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处置标准的依据。
5.公务用车处置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签订合同。
6.公务用车处置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交付。

二、公务用车处置的条件
1.公务用车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务用车处置应当符合公务用车管理的要求。
3.公务用车处置应当符合环保要求。
4.公务用车处置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三、公务用车处置的方式
1.报废:公务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2.出售:公务用车可以通过拍卖、竞价等方式进行出售。
3.捐赠:公务用车可以捐赠给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4.其他方式:公务用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处置,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公务用车处置的程序
1.公务用车处置的程序应当明确,责任人应当明确。
2.公务用车处置的程序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公务用车处置的程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公务用车处置的责任
1.公务用车处置的责任人应当明确,责任应当到人。
2.公务用车处置的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处置的责任人应当接受监督,对处置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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