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是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而飞行检查是保障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标准旨在规范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的组织、实施、评价和报告要求。
二、术语和定义
2.1 飞行检查
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的现场检查,包括飞行检查和非飞行检查。
2.2 飞行检查
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的以飞行器为平台的现场检查。
2.3 非飞行检查
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的非飞行器为平台的现场检查。
三、组织实施
3.1 飞行检查应当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实施。
3.2 飞行检查应当在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节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进行。
3.3 飞行检查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检查计划进行。
3.4 飞行检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查人员组成。
3.5 飞行检查应当在食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陪同下进行。
四、评价和报告
4.1 飞行检查应当及时评价检查结果,形成检查报告。
4.2 飞行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等内容。
4.3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飞行检查报告,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与审核规范
GB 16798-2018 食品安全国家监督抽检规程
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监督抽检样品采集规程
GB 31604.1-2015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GB 31604.2-2016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第2部分:不含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塑料材料和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