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113-2021
河湖长制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1-12-31 实施时间:2022-02-0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保护水资源和环境,我国提出了河湖长制的概念,即通过设立河湖长,实现河湖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管理模式。为了规范河湖长制工作,提高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水平,制定了DB12/T 1113-2021《河湖长制工作规范》。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规定了河湖长制工作的目的、原则、基本任务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要求,明确了河湖长的职责和权利。

2.工作程序:规定了河湖长制工作的程序,包括河湖长的选举、组织机构的建立、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成果的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3.工作内容:规定了河湖长制工作的内容,包括河湖水质、水量、生态环境、水土保持、防洪排涝等方面的内容。

4.工作方法:规定了河湖长制工作的方法,包括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公众参与、法律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5.工作效果评价:规定了河湖长制工作效果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包括河湖水质、水量、生态环境、水土保持、防洪排涝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河湖长制工作,是规范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提高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标准
GB/T 17219-1998 水质标准
GB/T 18920-2002 水资源管理规范
GB/T 3097-2012 水土保持术语
GB/T 3098-2012 水土保持工程分类与代码
GB/T 3099-2012 水土保持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