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33-2004
农作物品种纯度田间检验规程
发布时间:2003-06-15 实施时间:2004-07-01


农作物品种纯度田间检验是指在农作物生长期间,通过对田间样品进行检验,判断农作物品种的纯度。农作物品种纯度是指种子或种苗中所含该品种的纯度,是衡量种子或种苗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标准旨在规范农作物品种纯度田间检验的方法和要求,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作物品种纯度田间检验,包括小麦、玉米、水稻、大豆、棉花等主要农作物品种。

2. 术语和定义
2.1 农作物品种纯度:种子或种苗中所含该品种的纯度。
2.2 田间样品:在农作物生长期间,从田间采集的样品。
2.3 检验样品:从田间样品中取出的样品,用于品种纯度检验。
2.4 检验结果:品种纯度检验的结果,通常以百分数表示。

3. 检验方法
3.1 采集田间样品
在农作物生长期间,从田间随机采集样品,每个样品应包括10株以上的植株。采集时应注意避免混杂其他品种或杂草。

3.2 样品处理
将采集的田间样品进行处理,去除杂质和不符合要求的植株,留下符合要求的植株作为检验样品。检验样品应包括1000粒种子或1000株幼苗。

3.3 检验方法
3.3.1 目测法
将检验样品放在白色背景上,用肉眼观察,判断其中是否混杂其他品种或杂草。如果检验样品中混杂其他品种或杂草的数量超过规定的标准,则判定该样品不符合品种纯度要求。

3.3.2 生长观察法
将检验样品种植在田间或温室中,观察其生长情况,判断其中是否混杂其他品种或杂草。如果检验样品中混杂其他品种或杂草的数量超过规定的标准,则判定该样品不符合品种纯度要求。

3.3.3 鉴定法
采用鉴定技术,对检验样品进行鉴定,判断其中是否混杂其他品种或杂草。鉴定技术包括形态鉴定、生理鉴定、分子鉴定等。

4. 检验结果的计算和判定
4.1 检验结果的计算
检验结果通常以百分数表示,计算公式为:品种纯度(%)=(检验样品中该品种的数量÷检验样品中所有品种的数量)×100%。

4.2 检验结果的判定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或品种纯度要求,对检验结果进行判定。如果检验结果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样品符合品种纯度要求;如果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样品不符合品种纯度要求。

相关标准
GB/T 3177-2009 农作物种子品质检验通则
GB/T 17215-2002 农作物种子品种纯度检验方法
GB/T 17216-2002 农作物种子杂质检验方法
GB/T 17217-2002 农作物种子杂质含量的测定
GB/T 17218-2002 农作物种子水分含量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