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90-2005
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05-06-28 实施时间:2005-08-01


山区生态公益林是指在山区地区,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目的而建立的林木资源。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是指对山区生态公益林进行管理和维护,以保障其健康生长和生态功能的发挥。

本标准规定了山区生态公益林抚育的技术要求、管理措施和技术指标,包括以下内容:

1. 抚育原则:根据山区生态公益林的特点,制定科学的抚育方案,采取综合治理、分类施肥、适时修剪等措施,保障林木的健康生长。

2. 抚育管理:建立健全的抚育管理制度,加强对山区生态公益林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病虫害等问题,保障林木的健康生长。

3. 抚育技术:根据山区生态公益林的特点,制定科学的抚育技术方案,包括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技术,保障林木的健康生长。

4. 抚育指标:制定科学的抚育指标,包括林木的生长速度、树高、胸径、树冠形态等指标,以评估抚育效果。

5. 抚育质量:加强对抚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抚育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抚育质量。

6. 抚育成本:制定科学的抚育成本核算方法,合理控制抚育成本,提高抚育效益。

相关标准
GB/T 18727-2002 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技术规程
GB/T 18728-2002 生态公益林抚育技术规程
GB/T 18729-2002 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规程
GB/T 18730-2002 生态公益林监测技术规程
GB/T 18731-2002 生态公益林评价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