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679-2009
森林资源损失鉴定标准
发布时间:2009-12-12 实施时间:2010-04-01


森林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之一,其保护和合理利用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森林资源的损失和破坏时有发生。为了准确评估森林资源的损失情况,需要制定相应的鉴定标准。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森林资源损失鉴定的各个环节,包括鉴定对象、鉴定原则、鉴定方法、鉴定程序、鉴定报告和鉴定结果的表述等。其中,鉴定对象包括森林资源的各个组成部分,如林木、林下植被、土壤等;鉴定原则包括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可比性等;鉴定方法包括实地调查、样方调查、遥感技术等;鉴定程序包括鉴定前准备、鉴定实施、鉴定结果确认等;鉴定报告包括鉴定对象、鉴定方法、鉴定结果等内容;鉴定结果的表述包括损失量、损失率、损失类型等。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准确评估森林资源的损失情况,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相关标准
- GB/T 19479-2004 森林资源分类与分级
- GB/T 19480-2004 森林资源调查规范
- GB/T 19481-2004 森林资源清查规范
- GB/T 19482-2004 森林资源监测规范
- GB/T 19483-2004 森林资源评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