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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心区是城市的核心区域,是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的中心,也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城市中心区的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城市形象,必须对货运汽车的营运技术进行规范和管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城市中心区内从事货运业务的汽车,包括载货汽车、牵引车和挂车等。
二、技术要求
1. 车辆外观:货运汽车应保持车身清洁,不得在车身上张贴广告、宣传标语等。
2. 车辆噪声:货运汽车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不得在城市中心区内发出噪声污染。
3. 车辆尾气排放:货运汽车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不得在城市中心区内排放污染物。
4. 车辆速度:货运汽车应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的规定行驶,不得超速行驶。
5. 车辆停放:货运汽车应按照规定的停车位停放,不得在城市中心区内乱停乱放。
6. 车辆维护:货运汽车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安全、可靠、环保。
三、管理要求
1. 营运许可证:货运汽车必须持有有效的营运许可证,否则不得在城市中心区内从事货运业务。
2. 车辆检验:货运汽车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3. 车辆保险:货运汽车必须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保险,确保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及时赔偿。
4. 车辆监管: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货运汽车的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治。
5. 营运服务:货运企业应提供优质的营运服务,确保货物安全、及时送达。
相关标准:
GB 7258-2017 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GB 1589-2016 汽车、挂车和半挂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17691-2018 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3096-200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1999 道路交通信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