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793-2011
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1-05-03 实施时间:2011-08-01


低效生态公益林是指生长缓慢、生态效益低、经济效益不高的林地。为了提高低效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进行改造。本标准规定了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一、技术要求
1.改造目标:改造后的林地应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能够满足当地的生态环境需求和经济发展需求。
2.改造原则:遵循生态优先、经济合理、社会可持续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3.改造方法:采用适宜的造林、疏伐、更新、改良等技术手段,提高林地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4.改造标准: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改造标准,确保改造后的林地能够达到预期的效益。

二、工程建设
1.规划设计:制定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包括改造目标、改造方法、改造标准等内容。
2.施工管理: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设施建设:根据规划设计方案,建设相应的设施,如道路、水利设施、防火设施等。
4.监测评估:对改造后的林地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管理和保护
1.管理措施: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林地保护、病虫害防治、火灾防范等。
2.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保护林地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3.经济效益:加强经济管理,提高林地的经济效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相关标准:
GB/T 18727-2002 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规范
GB/T 18728-2002 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规范
GB/T 18729-2002 生态公益林监测规范
GB/T 18730-2002 生态公益林评价规范
GB/T 18731-2002 生态公益林改造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