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782.2-2011
出租车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2部分:车载定位终端
发布时间:2011-05-03 实施时间:2011-08-01


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行业特殊性质,出租车司机和乘客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了提高出租车的安全性能,保障乘客和司机的人身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防范技术要求,其中包括车载定位终端的技术要求。

车载定位终端是出租车安全防范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实现车辆的实时定位、行驶轨迹记录、报警信息传输等功能,为出租车司机和乘客提供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根据DB11/T 782.2-2011标准,车载定位终端应具备以下技术要求:

1.定位精度要求:车载定位终端应能够实现车辆的实时定位,并且定位精度应不低于10米。

2.数据传输要求:车载定位终端应能够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数据传输方式应为GPRS或CDMA。

3.报警功能要求:车载定位终端应能够实现紧急报警、超速报警、区域报警等功能。

4.数据存储要求:车载定位终端应能够存储车辆的行驶轨迹、报警信息等数据,并且数据存储时间应不少于30天。

5.电源管理要求:车载定位终端应能够实现电源管理功能,包括低电量报警、自动关机等功能。

除了以上技术要求外,车载定位终端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

为了保证车载定位终端的质量和性能,DB11/T 782.2-2011标准还规定了车载定位终端的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等内容。其中,测试方法包括定位精度测试、数据传输测试、报警功能测试等;检验规则包括外观检验、功能检验、电气性能检验等;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相关标准:
1. DB11/T 782.1-2011 出租车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1部分: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2. GB/T 19056-2012 出租汽车行驶记录装置技术条件
3. GB/T 24552-2009 公路客运车辆安全技术要求
4. GB/T 27930-2015 公路客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
5. GB/T 31467-2015 公路客运车辆安全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