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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用药品是保障动物健康和生产的重要物品,其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动物健康和人类健康。为了保证兽用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必须对其贮存管理进行规范。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兽用药品的贮存管理而制定的。
一、药品贮存场所
药品贮存场所应该选择在通风、干燥、无异味、无害虫、无杂物的地方,应该远离火源、热源、阳光直射和潮湿的地方。药品贮存场所应该有明显的标识,标识应该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二、设施、设备
药品贮存场所应该有防火、防盗、防潮、防爆等设施,应该有专门的药品贮存柜、药品贮存架、药品贮存箱等设备,应该有专门的药品贮存温度计、湿度计等检测设备。
三、药品贮存
药品贮存应该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分层贮存,应该按照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进行先进先出的管理,应该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及时淘汰过期药品。
四、药品使用
药品使用应该按照药品的使用说明和要求进行,应该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分层使用,应该按照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进行先进先出的管理,应该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及时淘汰过期药品。
五、药品回收
药品回收应该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类、分区、分层回收,应该按照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进行先进先出的管理,应该定期检查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及时淘汰过期药品,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药品回收和处理。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19633-2005 兽药质量控制规范
GB/T 19634-2005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GB/T 19635-2005 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GB/T 19636-2005 兽药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