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886-2012
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12-06-18 实施时间:2013-01-01


综合客运枢纽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种交通方式的集散、换乘和服务中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出行方式的多样化,综合客运枢纽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提高综合客运枢纽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需要建立智能化系统来支持综合客运枢纽的运营和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的技术要求,包括系统结构、功能模块、数据交换、安全保障、应用接口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系统结构
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应采用分布式结构,包括前端设备、中间件、后端数据库等组成部分。前端设备包括车站自助售票机、自动检票闸机、信息发布屏幕等,中间件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存储等,后端数据库包括客流数据、车辆运行数据、票务数据等。

2.功能模块
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应包括车站管理、客流管理、车辆管理、票务管理、信息发布等功能模块。其中,车站管理包括车站设备管理、车站安全管理、车站环境管理等;客流管理包括客流监测、客流预测、客流分析等;车辆管理包括车辆调度、车辆监控、车辆维护等;票务管理包括售票、检票、退票等;信息发布包括实时公交信息、车站公告、广告宣传等。

3.数据交换
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应支持数据交换,包括与公交公司、地铁公司、出租车公司等交通运营企业的数据交换,以及与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的数据交换。数据交换应采用标准化的数据格式和协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安全保障
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应具备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数据加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等。系统应具备完备的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5.应用接口
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应提供应用接口,以便第三方应用程序能够与系统进行交互。应用接口应采用标准化的接口协议,确保应用程序的兼容性和可扩展性。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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