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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946-2013标准是中国轻型汽车(点燃式)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Ⅴ阶段)的标准。该标准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而制定的。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点燃式)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
该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点燃式)的排放限值,包括CO、HC、NOx、PM和NMHC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中,CO的排放限值为0.30g/km,HC的排放限值为0.025g/km,NOx的排放限值为0.08g/km,PM的排放限值为0.0045g/km,NMHC的排放限值为0.010g/km。这些排放限值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而制定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符合这些排放限值。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轻型汽车(点燃式)的排放测量方法。测量方法包括车辆在不同工况下的排放测量和车辆在不同工况下的燃油消耗测量。车辆在不同工况下的排放测量包括冷启动、热稳定、急加速、匀速巡航和急减速等工况。车辆在不同工况下的燃油消耗测量包括城市工况、郊区工况和高速工况等。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限制轻型汽车(点燃式)的污染物排放,可以减少空气污染和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同时,通过规定排放测量方法,可以保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符合排放限值,从而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相关标准:
1. GB 18352.5-2013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Ⅴ阶段)
2. 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Ⅵ阶段)
3. GB 3847-2005 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Ⅳ阶段)
4. GB 17691-2005 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Ⅳ阶段)
5. GB 18352.4-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Ⅴ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