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972-2013
保险营业场所风险等级与安全防范要求
发布时间:2013-06-28 实施时间:2013-10-01


保险营业场所是保险公司向客户提供服务的重要场所,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客户的利益和保险公司的声誉。为了保障保险营业场所的安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DB11/T 972-2013 保险营业场所风险等级与安全防范要求标准,该标准对保险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保险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保险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DB11/T 972-2013 标准将保险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高、中、低、极低风险等级。高风险等级的保险营业场所包括银行保险柜、金库等,需要采取最高级别的安全防范措施;中、低、极低风险等级的保险营业场所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二、安全防范要求
DB11/T 972-2013 标准对保险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如防盗门、防盗窗、监控设备等。

2.保险营业场所应设置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防范责任人和安全防范措施。

3.保险营业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4.保险营业场所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安全防范措施
根据保险营业场所的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DB11/T 972-2013 标准对保险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高风险等级的保险营业场所应采取最高级别的安全防范措施,如设置防弹门、防弹玻璃等。

2.中、低、极低风险等级的保险营业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设置防盗门、防盗窗、监控设备等。

3.保险营业场所应加强安全巡逻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四、相关标准
1. GB/T 28046-2011 保险公司信息安全管理规范
2. GB/T 50312-2018 建筑物防盗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3. GB/T 50313-2018 建筑物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4. GB/T 50314-2018 建筑物防盗报警系统工程维护规范
5. GB/T 50315-2018 建筑物防盗报警系统工程应急预案编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