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553.1-2008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体框架
发布时间:2008-05-28 实施时间:2008-07-01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是指为了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而建立的信息系统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技术规范是为了规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提高政务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的顺畅进行而制定的。

该标准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总体框架,包括平台的组成、功能、技术架构、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平台组成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由以下组成部分构成:

(1)数据资源库:用于存储政务信息资源的数据,包括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

(2)数据交换引擎:用于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包括数据传输、数据转换、数据校验等功能。

(3)数据服务引擎:用于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查询、分析、统计等服务,包括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等功能。

(4)安全管理系统:用于保障政务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包括身份认证、权限管理、数据加密等功能。

2. 平台功能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应具备以下功能:

(1)数据共享: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包括数据的发布、订阅、查询等功能。

(2)数据交换: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包括数据的传输、转换、校验等功能。

(3)数据服务: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查询、分析、统计等服务,包括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等功能。

(4)安全保障:保障政务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包括身份认证、权限管理、数据加密等功能。

3. 平台技术架构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应采用分布式架构,具备以下特点:

(1)模块化设计:将平台划分为多个模块,实现模块之间的松耦合。

(2)服务化设计:将平台的功能封装成服务,实现服务之间的互相调用。

(3)异步通信:采用消息队列等技术实现异步通信,提高平台的并发处理能力。

(4)容错设计:采用集群、备份等技术实现平台的容错和高可用性。

4. 平台安全保障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应具备以下安全保障措施:

(1)身份认证:对平台用户进行身份认证,确保用户的合法性。

(2)权限管理:对平台用户进行权限管理,确保用户只能访问其具备权限的数据和服务。

(3)数据加密:对平台的数据进行加密,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4)安全审计:对平台的操作进行安全审计,确保平台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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