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120-2014
生活垃圾生化处理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4-11-13 实施时间:201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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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垃圾的数量不断增加,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生化处理技术是一种有效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可以将有机物质转化为有用的资源,同时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然而,生化处理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为了促进生化处理技术的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国家制定了《DB11/T 1120-2014 生活垃圾生化处理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生化处理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限额,包括生化处理前、处理中和处理后三个阶段。其中,生化处理前阶段包括垃圾收集、运输、分类等环节;处理中阶段包括垃圾预处理、厌氧消化、好氧处理等环节;处理后阶段包括沼气利用、渣土处理等环节。标准中对每个阶段的能源消耗都做出了具体的限制要求,如生化处理前阶段的能源消耗应不超过每吨垃圾0.5千克标准煤当量,处理中阶段的能源消耗应不超过每吨垃圾30千克标准煤当量,处理后阶段的能源消耗应不超过每吨垃圾5千克标准煤当量等。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规范生活垃圾生化处理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促进生化处理技术的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同时,该标准也为生活垃圾生化处理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和管理要求,有利于企业的规范化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染控制标准
GB/T 18921-2002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 18922-2002 生活垃圾分类与收集标准
GB/T 18923-2002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保护要求
GB/T 18924-2002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要求